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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市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研究、起草有关本级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本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

  ()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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